索引号: | 4312250000/2018-00115 | 发布机构: | 会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| 手机扫描本页二维码 |
发文日期:: | 2018-12-21 | 主题分类: | 扶贫信息 | |
文 号: | 会扶领〔2018〕60号 | 关键词: | ||
内容概述: |
金竹镇人民政府、县直有关单位:
根据《怀化市财政局 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》(怀财农〔2018〕152号)要求,安排我县金竹镇王家村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万元,经村级申报,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,现将计划批复,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就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下达资金总量
此次下拨到金竹镇王家村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为8万元,计划内容见批复表(附件一)。
二、加强项目的管理
1、报账管理。
下拨的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,所有项目需竣工及准备齐全报账资料后方可报账,报账原始凭证存乡财政所,乡镇扶贫工作站复印存档。项目报账所需资料详见附件二。
2、项目管理
项目需严格按计划实施,如确需进行项目调整的,要按照谁批复、谁调整的原则报批后方可报账。
三、其他
1、加强项目的管理工作。乡镇要参与项目实施中施工队伍确定、合同签订、进度质量检查、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;
2、加强项目报账资料的管理工作。乡镇要按要求逐项收集报账资料,并对资料的合理性、合法性进行审查。
3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。县财政、县扶贫办、县审计部门将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。
附件:
1、会同县2018年市级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批复表
2、会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(专项扶贫)资金基建类项目报账资料清单
会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
2018年12月21日